張震遠欠薪案被判監6星期 正申請保釋上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04/23 10:19

最後更新: 2015/04/23 10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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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片來源:本報資料室

前行政會議成員、商交所主席及已遭頒令破產的張震遠,早前承認欠薪及未有按勞資審裁處命令支付薪金等款項兩罪,涉款逾30萬元,今日被判入獄6星期。

裁判官指被告住屋開支由妻子支付,他看似有其他方式籌錢,但從無優先考慮支付欠薪,無真誠悔意,故判入獄6周。

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,法庭將稍後處理。